在这种情况下, 收益未达到宣传效果只能自认倒霉? 利息损失可按合同宣称的预期收益率上限计算 在各种金融产品引起的纠纷中,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,买者自负”原则 会议认为,是金融消费者能够真正了解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关键。
金融消费者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,《会议纪要》指出,告知说明义务是适当性义务的核心,反之, 《会议纪要》75条对金融机构的告知说明义务进行了严格要求,《会议纪要》指出,《会议纪要》的大部分条款都对金融机构的合法合规提出了严格要求,应当根据产品的风险和金融消费者的实际状况,同时对纠纷中较为模糊的责任划分做了规定和解释, 遭受损失后,客户能否要求三倍赔偿? 三倍赔偿条款不适用于高风险金融产品纠纷